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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股票的交易规则

上交所

交易时间

交易日: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休市)。

每个交易日:

  • 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时间。
  • 9:30至11:30、13:00至14:57,连续竞价时间。
  • 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间。

申报规则

交易所接受申报的时间

交易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

  • 9:15至9:25
  • 9:30至11:30
  • 13:00至15:00

需要注意的是,有两个时间段不接受撤单申报:

  •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9:20至9:25
  •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

其他时间,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隔夜委托规则

什么是隔夜委托

我们的订单,是先发到券商,然后券商发送到交易所。有些券商提供了一项服务,将委托时间延长,即隔夜委托(隔夜单)。
除了上述交易所接受的时间,还可以在其他时间,下单委托。券商会先把委托先保存到自己服务器上,然后在09:15发到交易所参与集合竞价。

注意,是参与开盘的集合竞价。有些资料说是开盘后发到交易所,这么说不够准确,容易误以为是09:30发到交易所。

隔夜委托的作用

那么,隔夜委托有什么作用呢?
按照交易规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在相同价格时,隔夜委托相对能排在前面。
排在前面有什么用呢?进入的是开盘集合竞价啊。
如果说预计某只股票,第二天会一字板,那么可以抓紧下一个隔夜单,这样有可能抢到板,或者逃掉。

券商的隔夜委托服务时间

不同券商的隔夜委托服务时间不一样,部分券商的隔夜单服务时间如下表。
(券商服务可能会更新,最好和券商确认。)

券商账户类型委托时间是否可撤单
中信证券普通账户18:00之后
两融账户18:00 - 清算前以及
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国泰君安普通账户18:00之后
两融账户
华泰证券普通账户20:00之后
两融账户20:00之后(除融资买入外其他业务)
22:00之后(融资买入)
次日08:45前订单显示"未报"可撤单
次日08:45后订单显示"已报待撤"则可在09:15后撤单
招商证券普通账户17:30之后
两融账户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广发证券普通账户21:00之后
两融账户24:00之后
中金公司普通账户16:30-18:00以及
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两融账户无法做隔夜委托
中信建投普通账户17:01 - 清算前以及
清算完成后
次日08:45前订单显示"未报"可撤单
次日08:45后订单显示"已报"则可在09:15后撤单
两融账户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同上
海通证券普通账户20:00之后订单状态显示"未报"则可撤单
订单状态显示"已报"则可在09:15后撤单
两融账户22:00之后
申万宏源普通账户17:00 - 清算前以及
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可以撤单
两融账户22:00之后可以撤单
银河证券普通账户17:30 - 清算前以及
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两融账户16:30 - 18:00以及
22:00之后
安信证券普通账户16:30 - 18:00以及
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两融账户清算完成后(一般22:00之后)
国信证券普通账户交易日,18点30分
节假日,均可以委托,如遇系统测试除外
两融账户

申报方式

接受的申报方式

上交所接受两种申报方式:

  1. 限价申报
  2. 市价申报
    1.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2.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3.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4.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限价申报

限价申报,很好理解,指定价格进行申报。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过程如下:

  1. 依次以买一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
  2. 如果申报无法全部成交,不能成交部分自动撤单。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

该申报在对手方实时5个最优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逐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如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报价转为限价申报;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过程如下:

  1. 依次以买一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
  2. 如果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部分按本方申报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3. 如果本方申报没有最新成交价,按照买一或者卖一价申报。
  4. 如果本方没有任何申报,连买一卖一都没有,那么剩余申报撤销。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无申报,申报自动撤销。

通俗的说,买,报单挂在买一价;卖,报单挂在卖一价。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该申报以其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报价为其申报价格。
如果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通俗的说,买,报单挂在卖一价;卖,报单挂在买一价。

适用范围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市价申报的适用范围,原文如下: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该部分,和深交所不一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市价申报的适用范围,原文如下: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价格范围

涨跌幅

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text{涨跌幅限制价格} = \text{前收盘价} \times (1 \pm \text{涨跌幅限制比例})

  • 主板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10\%
  • 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为20%20\%
  •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5\%

下列情形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
  2.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首个交易日。
  3. 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

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

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
  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

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即,一般情况下,买入基准价格是卖一,卖出基准价格是买一;但是如果没有卖一价,就用买一价,没有买一价,就用卖一价;如果买一价和卖一价都没有,就用当天最近的一个成交价;如果当天没有成交,就用最近的一个收盘价。

无涨跌幅股票的报价范围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50\%
  2.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90\%
    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关于该部分,和深交所不一样。

深交所的规则是: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900\%以内。
  2.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90\%
  • 没有 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50\%

其他申报规则

  1.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证券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1手)或其整数倍;卖出证券时,余额不足100股(1手)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 股票交易申报上限
    1. 主板,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2. 风险警示板,股票单笔买入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50万股,单笔卖出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退市整理股票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3. 科创板,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超过5万股;通过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超过100万股。
  3.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 涨跌幅限制价格、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如果计算结果不足一个最小变动单位,那么就"向上取整",取一个最小变动单位。
  5. 申报当日有效。每笔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

涨停跌停的计算

以这两只股票为例

以上述两只股票为例:

  • 对于朗源股份,昨日收盘价是3.483.48,其涨跌幅是20%20\%,即4.1764.176,四舍五入后是4.184.18,即涨停价是4.184.184.183.48120.11%\frac{4.18}{3.48} - 1 \approx 20.11\%
  • 对于掌趣科技,昨日收盘价是5.275.27,其涨跌幅是20%20\%,即6.3246.324,四舍五入后是6.326.32,即涨停价是6.326.326.326.27119.92%\frac{6.32}{6.27} - 1 \approx 19.92\%

竞价与成交

两种竞价方式

  1. 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2. 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当前竞价交易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自动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交易阶段。
(即上文的,申报当日有效。每笔参与竞价交易的申报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竞价。)

优先规则

先价格优先、再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集合竞价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例子

我们来举一个例子,以开盘期间为例。
假设在开盘期间的集合竞价阶段,共收到买卖申报如下:

价格
10.7 5手
10.3 6手 1手
10.0 3手 8手
9.7 7手 6手
9.5 9手 2手
9.3 9手

以10.7这个价格为例:在10.7这个价格,共有5手卖盘;并且认为其他报价低于10.7卖方,也愿意以10.7的价格卖出;但是没有买方愿意是10.7的价格买入;所以10.7的可成交量是0。

以10.3这个价格为例:认为报价低于10.3的卖方也愿意以10.3的价格成交;并且有买方愿意以10.3的价格买,但是有且只有1手;其他买方的报价低于10.3,认为其它买方不愿意以更高的价格买;所以10.3的可成交量是1手。

以10.0这个价格为例:认为报价低于10.0的卖方也愿意以10.0的价格成交;报价高于10.0的买方也愿意以10.0的价格成交;卖方共有19手,买方共有9手;所以10.0的可成交量是9手。

以此类推,不同价格的成交笔数如下

价格 可成交
10.7 5手 0手
10.3 6手 1手 1手
10.0 3手 8手 9手
9.7 7手 6手 15手
9.5 9手 2手 9手
9.3 9手 0手

即,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的9.7。
小于9.7的卖盘和大于9.7的买盘都可以继续进行集合竞价。其他的则在开盘后,转入连续竞价。

小于9.7的卖盘和大于9.7的买盘如下

价格 可成交
10.3 1手
10 8手
9.7 7手 6手 15手
9.5 9手

买盘有15手,但是卖盘有16手;所以买盘都能成交,但是有一个卖盘不能成交。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所以,会有一个后申报的9.7,在集合竞价无法成交,转入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的成交价,9.7,就是开盘价。

连续竞价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 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例子

继续以上文的例子,在连续竞价阶段有

价格
10.7 5手
10.3 6手
10.0 3手
9.7 1手
9.5 2手
9.3 9手

新增一笔申报:9.4,买,1手。该笔申报不会成交,而是加入连续竞价队列。

价格
10.7 5手
10.3 6手
10.0 3手
9.7 1手
9.5 2手
9.4 1手
9.3 9手

新增一笔申报,9.7,买,1手。因为有一笔报价为9.7的卖盘,所以买卖双方成交,成交价为9.7(1手)。

价格
10.7 5手
10.3 6手
10.0 3手
9.5 2手
9.4 1手
9.3 9手

新增一笔申报,10.5,买,10手。成交价分别为10.0(3手)、10.3(6手),剩余1手继续进行连续竞价。

价格
10.7 5手
10.5 1手
9.5 2手
9.4 1手
9.3 9手

新增一笔申报,9.7,卖,5手。成交价为10.5(1手)。然后剩余的4手,继续进行连续竞价。

价格
10.7 5手
9.7 4手
9.5 2手
9.4 1手
9.3 9手

其他交易事项

开盘价

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即为开盘价。

收盘价

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或未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盘中临停

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

  1.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对于盘中临停的,停牌前未成交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证券复牌后的交易;临停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盘中停牌及集合竞价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虚拟未匹配量。

证券停牌时间跨越14:57且须于当日复牌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除权与除息

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在权益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

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text{除权(息)参考价格}=\frac{(\text{前收盘价格}-\text{现金红利}) + \text{配股价格} \times \text{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text{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除权(息)日即时行情中显示的该证券的前收盘价为除权(息)参考价。
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风险警示板

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

  1.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2. 退市整理股票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15个交易日,在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15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交易规则

  1. 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2.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5\%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10\%
  3. 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为20%20\%

关于该部分,和深交所不一样。
深交所没有专门说明"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 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

交易行情信息

集合竞价阶段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开盘集合竞价期间、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 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截至揭示时所有有效申报按照集合竞价规则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价格。
  • 虚拟匹配量:截至揭示时按照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申报数量。
  • 虚拟未匹配量:截至揭示时不能按照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格虚拟成交并予以即时揭示的买方或卖方剩余申报数量。

连续竞价阶段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5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5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该证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但下列情形的除外: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2. 证券除权(息)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该证券除权(息)参考价;
  3. 转板的股票,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是提供5档行情,但市场上确实有10档行情,10档行情也是来自交易所的行情。

科创板

涨跌幅限制

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2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创板股票,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
  2.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首个交易日。

连续竞价的报价范围

对于科创板,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这里的买入基准价和卖出基准价,和主板一样。

即,一般情况下,买入基准价格是卖一,卖出基准价格是买一;但是如果没有卖一价,就用买一价,没有买一价,就用卖一价;如果买一价和卖一价都没有,就用当天最近的一个成交价;如果当天没有成交,就用最近的一个收盘价。

其他交易规则

  1. 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以1股为单位递增,且不超过10万股。
  2. 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股,以1股为单位递增,且不超过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2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科创板还有一个特点,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因为成交量小,我们不做讨论。

指定交易

指定交易,投资者可以指定某一证券营业部为自己买卖证券的唯一的交易营业部,这一概念是针对上海证券市场的交易方式而言的。
目前,根据上交所规定,凡在上交所交易市场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都必须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后才可以进行交易,操作指定交易不收取费用。

如果交易提示【未做指定交易】一般是因为沪A股东账户未指定在我司,无法交易上海市场的股票、债券等。
需要在交易日交易时间输入股票代码799999、委托价格1、数量1进行委托,当日委托显示未撤代表指定成功,指定成功实时生效。

如果沪A股东账户指定交易显示已撤状态(已指定在其他券商),因一个沪A股东账户只能在一家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可以先联系原券商撤销指定后再重新指定。

深交所

交易时间

【同上交所】

申报规则

交易所接受申报的时间

【同上交所】

隔夜委托规则

【同上交所】

申报方式

接受的申报方式

深交所接受两种申报方式:

  1. 限价申报
  2. 市价申报
    1. 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2.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3.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4.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5.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三种上交所也有的市价申报

其中,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这三个上交所也有。
当然,限价申报,上交所也有。

这里主要讨论上交所没有的两个市价申报。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被称为立即成交并撤销委托。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通俗的说,从买一开始依次作为卖出价格,或从卖一开始依次作为买入价格。
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那不是和"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一样吗?
这个不限制5档。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通俗的说,如申报能与对手方队列完全成交的,则从买一卖一开始依次配对,直至完全成交,如不能完全成交,则申报被全部撤销。

适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市价申报的适用范围,原文如下: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关于该部分,和上交所不一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关于市价申报的适用范围,原文如下: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没有,有价格涨跌幅限制

价格范围

涨跌幅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text{涨跌幅限制价格}=\text{前收盘价}\times(1\pm\text{涨跌幅限制比例})

  • 主板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10\%
  • 创业板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20\%

但是,下列情形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
  2.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退市整理股票首个交易日。
  3. 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首个交易日。

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

【同上交所】

无涨跌幅股票的报价范围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900\%以内。
  2.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90\%
    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关于该部分,和上交所不一样。

上交所的规则是: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

  1. 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900%9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50\%
  2.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盘中临停)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90\%
    当日无交易的,前收盘价格视为最新成交价格。
  • 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50\%

其他申报规则

  1. 通过竞价交易买入证券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1手)或其整数倍,卖出证券时,余额不足100股(1手)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 证券竞价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 创业板股票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竞价与成交

【同上交所】

其他交易事项

开盘价

【同上交所】

收盘价

【同上交所】

盘中临停

【同上交所】

除权与除息

【同上交所】

风险警示板

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

【同上交所】

交易规则

  1.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5\%
  2.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10\%
  3. 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20\%

关于该部分,和上交所不一样。
上交所专门说明"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 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

交易行情信息

【同上交所】

交易费用

分类

交易费用,有四个:

  1. 佣金
  2. 规费
  3. 印花税
  4. 过户费

佣金

什么是佣金

佣金是券商收取的,是券商客户经理的收入来源之一。

费率

现在普遍是万3(万分之3)、万2.5、甚至万1.8,万1.5。

收费方向

双向收费,即买和卖都要收费。

最低5元

需要注意的是,券商有最低5元的限制,即每笔交易,券商收取的最低佣金是5元,不足5元的按5元计算。

规费

什么是规费

规费,指的是经手费和证管费。

费率

规费是交给交易所的,上交所是万0.687,深交所是万0.887。

收费方向

双向收费,即买和卖都要收费。

佣金是否包含规费

很多券商会把规费和佣金合并,即很多时候券商说的万2.5,是包含了规费的。

但是!也有一些券商会单独收取佣金和规费,即其万2.5,不包含规费。

印花税

什么是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由国家税务部门向出让方单边征收。

费率

千分之一

收费方向

出让方单边征收,也就是卖出的时候的时候收取。

过户费

什么是过户费

股票交易,股份就会在股东之间转移,相当于"过户",这笔钱是交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中心的。

费率

目前只有买卖沪市的股票才收,深市不收过户费。费率是万分之0.2。

收费方向

双向收费,即买和卖都要收费。

文章作者: Kaka Wan Yifan
文章链接: https://kakawanyifan.com/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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